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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期付款

2000-07-21 来源:光明日报 连清霞 我有话说

北京的购车人得为停车泊位证明发愁,而我则在买车之前就有了停车泊位证明。这个证明是去年初别人帮我搞到的,11月份到期。为了不让证明作废,我准备买车,但手边又没有足够的现金。我决定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买车。

我走了几家车市,咨询有关分期付款购车的程序,但他们都表示,不能保证我在停车泊位证明有效期内拿到车。我这才知道,分期付款办起来很麻烦。好不容易找到一家可以提供时间保证的销售公司,他们给了一张表格让我填写,并说会很快交给银行审查。在担保人的问题上,出了麻烦:我想让我弟弟为我作担保,他是一家公司的总经理,可是销售公司说担保人和被担保人不能有亲属关系;我想让我所在的杂志社担保,但领导说这种事情前所未有,不能开先例。

杂志社一位同事倒是愿意替我担保,但他的收入偏低。按照分期付款的有关规定,在首付款之后,每月必须再掏3000多元,而我的担保人月收入只有1800元。尽管如此,销售公司认为我的同事工作稳定,同意让他作担保。这有点儿让我出乎意料。

接着我开始选车。我选中的是一辆两厢富康,售价16.665万元,首付66660元,包括销售商所收的保证金,我一次性掏出69660元;向银行贷款99990元,分三年还清。我交了钱以后,对方拿来一大堆合同要我签,我不明白怎么会有这么多合同,相信他们不会欺骗我,我也没细看,便一一签了。

所有的手续都办完之后,天已傍黑,我开车上了马路。

几天以后,我又去交了14244元的车辆购置税,8796元的保险费。这样,我们家里的存折已经基本上空了。

我开着自己的车(其实只有一半属于自己),我的心情很复杂,有些激动,又有些沉重,激动是因为我终于拥有了自己的车,沉重是因为以后我每个月连本带息必须向银行交3039元,而我的月工资只有不到2000元,这就意味着我不吃不喝,还得再向别人借钱。但也许是好事:我将会感到自己身上有压力,我将会更加努力地去工作,去挣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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